1.预约考试时间、地点
完成满分教育学习后,“交管12123”会自动受理满分考试业务,可直接登录“交管12123”APP的“考试预约”自主选择考试场地、考试日期、考试场次,提交考试预约申请。
2.携带资料
注意事项
1.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,需参加科目一考试;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,还需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科目三考试。
2.驾驶人考试合格后,携带《考试成绩回执单》前往扣留驾驶证的交警大队领取;驾驶证核发地为石家庄,在外地被扣留选择邮寄的,前往车管三分所(石家庄市鹿泉区永寺路9号)领取。因酒驾驾驶证被暂扣的,需等暂扣期结束方可领取。
1.因账号所在地与学习考试地不一致申请不成功的,可将账号迁移至学习考试地再次申请。
2.对于未完成的现场教育场次,可以提前一日取消预约。取消成功后,可以重新预约未完成的现场教育。
3.拒不参加学习,也不接受考试的,由公安交管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。